知情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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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研究必须已获得相应伦理委员会的批准,并按照《赫尔辛基宣言》进行。必须获得所有受试者(或其法定代理人)的书面知情同意,并在“方法”部分加以说明。如伦理委员会豁免了知情同意要求(例如回顾性研究),必须予以说明,并注明该委员会的名称和批准号。
病例报告:知情同意与匿名化
知情同意:投稿前必须获得患者(对于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患者,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;对于已故患者,由其近亲属)同意发表的书面知情同意。每篇病例报告都必须包含确认已获得知情同意的声明。编辑可要求提供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副本。
匿名化:病例报告不得包含任何可能识别患者身份的信息,包括姓名、姓名首字母、医院编号或病历号、确切日期或可识别身份的图像。临床图像必须经过裁剪或遮盖。对于面部照片,仅遮盖眼部区域不被视为充分;可识别身份的照片须就其发表获得明确同意。
报告规范:病例报告应遵循CARE 指南,并应在标题中标明“病例报告”。